索引號 | 640201001/2023-00013 | 文號 | 石政發〔2023〕1號 | 生成日期 | 2023年0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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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所屬機構 | 石嘴山市政府辦 | 責任部門 | 石嘴山市政府辦 |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石嘴山市本級
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石嘴山市本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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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
(此件公開發布)
石嘴山市本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明確部門職責,保障財政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學、規范的財政專項資金運行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除維持行政事業單位日常運轉經費以外,已明確具體項目、指定專門用途的財政性資金,包括中央、自治區、市本級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有專項資金收支活動的市本級行政、事業、企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
第四條??專項資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科學預算。專項資金的預算和調整要符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利于經濟、社會和自然的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速度、結構和效益的統一。
(二)統籌兼顧。專項資金的安排,既要綜合考慮各項政策要求和實際需要,又要結合財政可承受能力,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統籌安排各類專項資金。
(三)依法監管。專項資金的申報、分配、支付、監督和績效等各個環節的管理,要充分體現依法行政的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執行,確保合法合規、??顚S?。
(四)注重績效。建立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制度,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并重,制定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量化指標體系,加強專項資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追蹤問效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財政部門是負責市本級專項資金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級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二)根據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財經法規政策制度以及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目標,統籌安排專項資金支出預算,組織預算的編制、批復和執行。
(三)負責全市項目綜合系統平臺管理,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對重大項目實施財政可承受能力評估。
(四)按照規定的時限下達專項資金,配合市直部門規范項目申報與資金分配,對專項資金支付進行審核。
(五)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和績效管理。
第六條??市直各部門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制和執行負主體責任,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項目庫的錄入,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
(二)按照預算管理的要求,編制專項資金支出預算。按照批復的項目支出預算組織項目實施,并監督市直部門項目單位嚴格執行項目計劃和項目支出預算。
(三)對于財政已下達的專項資金,及時提出項目計劃和資金分配方案,并按照規定的范圍使用資金,確保支出的規范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四)配合財政部門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加強內控管理,制定管理流程,明確責任主體,規范資金管理。
(五)配合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開展監督檢查,組織相關項目單位開展績效自評,向財政等有關部門報送自評結果。
第三章 ?資金申報與預算安排
第七條??對納入市直部門預算的專項資金,由市直部門項目單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年度工作重點以及本單位工作目標,科學規劃項目,合理預測資金需求,并提交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資金使用績效目標,申報專項資金預算。
第八條??對納入財政代編預算的專項資金,由財政部門會同市直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年度工作重點和財力情況,提出代編項目及擬安排資金額度建議,報市政府研究決定。
第九條??對中央、自治區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財政部門會同市直部門,結合上級下達的指標文件和資金管理要求,對資金進行管理和使用。
第四章 ?資金分配與使用
第十條??對市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編入部門預算的,經批復后,由市直部門項目單位及時組織實施。編入市本級財政預算但未明確到具體項目的代編預算,由市直部門在當年6月底前提出具體實施項目資金分配計劃及績效目標,經市直部門黨組會議研究并報分管市領導同意后,由財政部門履行資金撥付程序。
第十一條??對中央、自治區財政下達的專項資金,已明確項目的,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未明確具體項目的,市直部門需在收到中央、自治區預算指標后15個工作日內,依據專項資金指標文件及資金管理要求,提出具體實施項目資金分配計劃及績效目標,經市直部門黨組會議研究并報分管市領導同意后,由財政部門履行資金撥付程序。對提前下達指標中屬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的專項資金,采用分期下達預算方式的,需合理設定分批次下達額度,最后一期的下達時間不得遲于當年11月30日。在規定時限內未上報資金計劃和績效目標的,有關部門需向市政府報送書面情況說明,并抄送財政部門。
第十二條??專項資金支出預算經法定程序批準后,市直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應嚴格按照程序報批。預算執行中,市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如發生項目終止、撤銷、變更和結余的,由財政部門統一收回。
第十三條??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屬政府采購目錄范圍的,在預算編制和資金下達時均應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章 ?資金支付與結轉
第十四條??專項資金應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程撥付。
第十五條??市直各部門應嚴格執行預算,按資金撥付程序、項目實施進度、合同約定等向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不得無故拖延。財政部門對預算單位提出的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審核后,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確保財政資金快速直達。
第十六條??除特殊情況及重大緊急事項外,市直各部門不得向同級預算單位、下屬預算單位或轄區級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劃轉資金。
第十七條??專項資金應??顚S?,分類核算。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專項資金規定使用范圍以外的開支。
第十八條??屬于直達資金和參照直達資金管理的專項資金,應嚴格遵守直達資金機制有關規定,點對點將資金支付到最終收款人。在資金支出后3個工作日內將支付信息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
第十九條??對于中央、自治區安排的專項資金,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一律收回財政統籌使用。
第二十條??對于市本級安排的專項資金,除跨年度項目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外,年終結余資金一律不予結轉,確需安排的列入下一年度預算。
第二十一條??市直各部門項目單位應加快推進市委、市政府重大項目落實落地,并加強項目組織實施管理,加快專項資金支付進度,建立財政資金支出進度與部門預算掛鉤機制,對于資金支出進度慢的部門,相應扣減下年度預算資金。
第六章 ?資金監管與績效管理
第二十二條??市直各部門項目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財政部門和市直部門對專項資金進行跟蹤管理,全面監控資金申請、審核、撥付、核算等環節,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專項資金使用和項目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市直部門項目單位加強專項資金和項目管理。
第二十四條??審計部門依法對專項資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和績效等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二十五條??財政部門和市直部門要加強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建立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等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第二十六條??對績效評價結果優秀的市直部門項目單位,在安排預算時給予優先考慮,對績效評價結果為差的市直部門項目單位,相應扣減下年度預算資金。對審計或監督檢查中發現或存在問題的市直部門項目單位,根據情況調整項目或視問題的性質和整改情況調減項目預算。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屬于救災、應對突發性事件等專項資金,按相關規定執行。中央、自治區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另有管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各縣(區)政府可以參照本辦法制定本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妒焐绞斜炯壺斦m椯Y金管理暫行辦法》(石政發〔2013〕93號)同時廢止。